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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经营

伦理经营是可持续成长与发展的基础。

“ SK On把SKMS作为企业经营的根基,致力于为多种利害关系人创造价值,
打造幸福的世界。 ”

SK On的伦理经营

SK On把SKMS作为企业经营的根基,为客户、成员、股东、社会等多种利害关系人创造价值,
带动社会及经济发展,并为人类幸福做出贡献。

为此,SK On制定了伦理规范,并将其作为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正确的行为与价值的判断标准,
并编制了伦理规范实践指南,一起提出了具体的标准。

伦理规范

一切经营活动中的决策及行为的判断标准

成员的基本伦理

作为公司成员,拥有自豪感,在自己的岗位上,以始终代表公司的姿态,诚实地履行职务。

客户的姿态

持续地满足客户需求,收获客户的信任,最终实现与客户的共同发展。

股东的责任

通过提升企业价值,为股东创造价值。为此,提升透明性,实现高效经营。

社会的作用

不仅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也通过创造社会价值,实现与社会的共同成长。

SK On株式会社、应以SKMS为主体,对顾客、成员、股东、社会等各种利益相关者创造价值,对社会、经济发展发挥核心作用进而对人类幸福做出贡献。
为此制定伦理规范,并将其视为所有经营活动中决策和行动的判断标准。

成员的基本伦理
“我们作为公司的成员感到自豪,我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始终以代表公司的姿态尽心尽职。”
• 明确区分公和私,本着公正、透明的态度履行职责。
• 成员之间互相尊重,通过工作而获得成就感,得到自我发展。
对顾客的态度
“不断满足顾客的需求,获得顾客的信任,追求与顾客共同发展。”
• 为提供顾客所需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做出努力。
• 尊重顾客的不同意见,并将其积极反映到公司的经营活动。
•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护顾客的财产和信息安全。
对股东的责任
“提高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的价值,为股东创造收益。”
• 通过不断创新开展有效经营,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价值,与股东分享其成果。
•以董事会为中心,实践自律和责任经营,尊重股东的正当要求及建议。
•经营资料按照各种法规和标准来编写,为保护股东的利益,对相关信息, 按照法规诚实地予以公布。
与事业伙伴的关系
“追求与合作伙伴企业的共同发展,堂堂正正地和竞争对手企业竞争。”
• 给合作伙伴企业提供公平的交易机会,禁止利用优势地位做不正当行为,而追求相互利益和共同发展。
• 对竞争对手企业,本着相互尊重精神而展开善意竞争。
对社会的角色
“不仅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而且通过创造社会价值,和社会同步发展。”
• 积极追求社会价值,努力使整个社会幸福。
• 通过追求无公害和环境友好型经营,取得社会的信任,和社会同步发展。
• 为合作公司提供公平的交易机会,不利用优越地位进行不当行为,追求相互利益和共同发展。
• 遵守开展事业地区的各种法规,尊重该地区社会的传统和文化。
适用对象
本伦理规范适用于:公司及旗下投资公司(包含海外法人)的全体在职成员 (包含派遣,合同制职员)。 但,对于公司拥有其部分股权的投资公司,或与公司有交易或合同关系的事业伙伴,建议采用并遵守公司伦理规范。
附 则(2006. 1. 1)
1. 本伦理规范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2. 为使成员们正确理解并实践伦理规范,另行运营“伦理规范实践指南”。
附 则(2016.10.24)
1. 本伦理规范自2016年10月24日起施行。
附 则(2019. 6. 1)
1. 本伦理规范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 则(2023. 8. 7)
1. 本伦理规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伦理规范
伦理规范

伦理规范 实践指南

对于在执行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伦理矛盾,提供决策和行为的判断标准

  • 伦理的决策及行为原则

    合法性/透明性/合理性
  • 成员的姿态

    诚实地执行业务/禁止利害冲突行为/保护公司资产/收受礼物盒接待等/成员之间相互尊重
  • 遵守法规及公司经营方针

    品质和客户信息/经营信息/公平交易和竞争/安全及保健环境/反腐败/捐赠和后援
  • 贯彻实践指南

    负责部门/举报&咨询渠道及保护举报人
1. 总 则
1.1 适用对象
本伦理规范实践指针(以下称“实践指针”)适用于 SK On株式会社 (以下称“公司”)及旗下投资公司(包含海外法人)的全体在职成员(包含派遣,合同制职员)。
但,对于公司拥有其部分股权的投资公司,或与公司有交易或合同关系的事业伙伴,建议遵守公司伦理规范。

1.2 目 的
本实践指针的目的在于:为使公司的成员正确理解和实践伦理规范,对履行职务的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伦理矛盾情况提出判断标准,以供决策和采取行动。

1.3 符合伦理的决策和行动原则
若成员履行职务时面临伦理矛盾状况,应以伦理规范和本实践指南为标准来作出判断和行动。 但,若实践指南未明确规定判断标准,应按照下列决策原则来作出判断和行动。若对自己的判断无法确信,应向组织的领导或伦理经营负责部门提问、咨询,并按照其解释来采取行动。

• 合法性 : 自己的行动是否有被解释为违反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可能性?
• 透明性 : 自己的决策过程和内容能否公开?
• 合理性 : 其他成员们在同一情况下也会作出跟自己一样的决定?
2.成员的态度
2.1 诚实履行业务
成员应正确认识自己的权限和责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职务。

2.2 解决利害冲突
1) 成员在履行职务时,为避免因与公司利害冲突而导致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状况,尽最大的努力。
2) 要关注的利害冲突行为如下。但下列行为并非列出了利害冲突的全部情况,因此, 成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判断并适用。

• 禁止行为
- 将公司的资产或经营信息用在私人用途上,牟取私人利益的行为
- 滥用业务上的地位,向合作伙伴公司等请托人事、要求各种便利等,行使不正当的影响力之行为
- 影响诚实履行业务的消耗精力的副业活动等

• 如下情况应向组织的领导公开利害冲突内容,并按照审批规定等相关程序取得公司批准
- 成员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和公司签订合同或进行交易的行为
- 持有可以通过业务直接或间接行使影响力的合作伙伴公司的股权,或在该公司担任经营职务等行为

2.3 对公司资产及信息的保护和妥当使用
成员应保护并正当使用公司的有形、无形资产。
1) 未经批准不得为私人利益利用公司资产,或转让或出借给第三人。
2) 公司预算不得用在私人用途上,支付预算应符合公司制定的目的,并正确记载于会计帐簿。
3) PC、网络、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不得过度用在私人用途上。
4) 应积极保护公司的专利权、营业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存在资产价值的信息等知识产权。对他人或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也同样予以保护,尤其不得使用非法软件。
5) 包括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在内的公司信息资产,应按照保安管理规定严格管理。信息资产的公开与否及范围,按照相关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公司方针来决定,这同样适用于应对外部媒体的采访。
6) 不得基于执行业务时获得的机密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给第三方。特别是签订大规模供货合同或设备采购合同时,要严禁利用未公开的重要信息谋取私利或逃避损失的行为。
7) 执行业务过程中所需要的信息,应以正当的方法获取。

2.4 礼物、招待等的授受
1) 成员要对任何经营活动执行须公正透明。因此,无论职务相关性或名目如何,均不得给利益相关者提供礼物或招待等。
2) 无论职务相关性或名目如何,成员均不得接受合作伙伴公司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的礼物或招待等。
3) 禁止授受礼物、招待,适用于任何直接、间接性形态。但,为保持相互间的健康良好的关系,在有关法规及社会通常的观念允许的范围内,可以和利益相关者授受合理水平的礼物和接待,至于具体指针,依照有关法规,按组织单位制定并运营。

2.5 成员相互尊重
1) 成员在同事及上下级间应互相尊重,要遵守职场生活所需的基本礼节和作为SK成员的品格。
2) 不得以性别、学历、出身地区、婚姻与否、种族、国籍、宗教为由采取歧视性待遇。
3) 不得做一切侵犯个人人权、影响工作氛围的行为(性骚扰、语言暴力等)。

3.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方针
成员应熟知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国内∙外法律法规及公司方针和规章制度,并按此来履行业务。

3.1 遵守质量方针和保护顾客信息

1) 有责任提供在质量、可靠性及安全性方面满足顾客要求事项、符合相关法规及合同要求的标准之产品,为此,要遵守品质经营系统的各种要求事项。
2) 要向顾客正确告知产品的性能和危险,不得做虚假或夸张广告。
3) 处理顾客个人信息的成员,应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方针、公司规章制度而建立保护程序和指南,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3.2 经营信息的编制和公开
1) 会计信息应该按照通常被认可的会计原则及有关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正确记录和保持,不得歪曲或隐瞒会计信息。
2) 包括财务信息在内的任何公司经营信息,应该正确反映有关事实或交易明细,以能支撑经营层的决策。
3) 向外部利害关系者公开经营信息,应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做到透明、公正。
4) 不得指示或做出虚假报告(隐匿、夸张/缩小, 迟延报告)等歪曲经营信息的行为。

3.3 公平的交易和竞争
1) 要明确了解并遵守公平交易相关法规、公司的公平交易自律遵守管理规定。
2) 对于有可能被解释为违反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相关法规的事宜,要事先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主管部门或法务负责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后处理,不得通过任意解释做出决定。

3.4 关于安全∙健康∙环境的方针
1) 要遵守关于安全∙健康∙环境的国内∙外法规及国际公约,并追求安全∙健康∙环境成果的持续改善。
2) 要遵守安全守则,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3) 要认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积极参与环保活动。

3.5 遵守有关反腐败的国际公约及国内∙外法律法规
1) 根据关于禁止非法请托及行贿受贿的法律,不得向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等提出非法请托。
2) 根据关于禁止非法请托及行贿受贿的法律,不得向公职人员等行贿,承诺行贿或表示出行贿的意思。
3) 鉴于OECD反行贿公约,UN反腐败公约,美国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英国Bribery Act,韩国国际商交易等,应遵守对外国公务员的禁止行贿法等有关反腐败(包括贿赂及洗钱)的国际公约及国内·外法规。
4) 对于有可能被解释为违反反腐败相关法规的事宜,要事先和Compliance或法务或伦理经营负责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后处理,不得通过任意解释做出决定。

3.6. 关于捐款∙赞助的方针
公司的捐款∙赞助行为,应在有关法规及社会通常观念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关程序获准后进行,但,严禁出于政治目的的捐款/赞助。

4. 实践指南的运营
4.1 责任
1) 任何成员均有遵守伦理规范和实践指南的义务,若有疑问,应向组织的领导或伦理经营负责部门提问·咨询,并按其解释采取行动。
2) 组织的领导负责为使所属成员和业务上的利益相关者正确了解并遵守公司的伦理规范和实践指南,予以积极支持和管理。此外,应通过诚实、负责任的决策和行动来遵守伦理规范和实践指南,以做出榜样。

4.2 违反行为的报告及保护举报人
1) 得知违反伦理规范和实践指南事宜的成员,应向组织的领导或伦理经营负责部门报告或举报该事情,以便尽快得到解决,以此积极保护公司和成员。
2) 对正当的举报行为,保证成员的利益不受任何侵犯。
3) 咨询及举报的处理,保护举报人的具体事项按照 “伦理咨询及举报处理程序” 处理,咨询及举报渠道如下。

• 网站 : http://ethics.sk.co.kr
• 电邮 : skon.ethics@sk.com
• 邮递 : 首尔市钟路区钟路51 钟路 塔楼 SK On(株)审计 伦理经营负责人


附 则 (2006. 1. 1)
1. 施行日
本实践指南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 对违反的措施
对本实践指针的违反事宜,依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3. 临时措施
包括与公司产生利害冲突行为在内,在施行日以前发生的违反实践指南事宜,应在2006年2月28日前向上司和伦理经营负责部门报告,对此,公司不追究成员的责任。
附 则 (2016.10.24)
1. 施行日
本实践指针自2016年10月24日起施行。
附 则 (2019. 6. 1)
1. 施行日
本实践指针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附 则(2023. 8. 7)
1. 施行日
本实践指针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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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规范实践指南

以第三者为对象的伦理规范

SKON为了与合作企业保持相互尊重的态度,在同等关系中通过公平交易实现相互发展,制定了采购伦理规范和合作公司的行为准则。
这与以利害关系者的信任为基础,持续相互成长及发展的SK的伦理经营的哲学及其意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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